首先第一条,尊不遵守法律?某些撒比s,一来就准备搞什么“主奴协议”。请问,这种协议有半点法律效力没有?人民法院承认吗?这种有屁用。反而,这是罪证,白字黑字的罪证。比如,控告强奸罪,这就是书面证据。所以蠢货多。就这智商,还想当S。有多远滚多远。
ok